由于我校迁建以来已近16年,墙壁内供电线路日愈老化,线路负载能力减弱,存在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用电安全管理,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用电意识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,特就安全用电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,加强日常自查,及时整改,确保用电安全。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全校用电安全检查。
2、办公室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宿舍等处的照明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,责任到人,杜绝浪费,严禁在宿舍(包括学生宿舍、教工宿舍、临时工宿舍)、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磁炉、微波炉、电炉、热的快、电暖器等大功率的家用电器。
3、电脑、空调、饮水机等电器无人看守时不得处于待机状态,做到人走断电、拔掉插头。
4、实验实习场所和公共教室根据谁使用、谁负责的原则,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。
5、不准擅自改变原有电器线路及供电设备、叠加插座和私拉线路。
6、电器、墙壁插座及电源插排在使用过程中,发生打火、异味、高热、异响等异常情况时,必须立即停止使用,关闭电源,并及时报修。确认能安全运行时,才能继续使用。